整理者按:2010年初冬某日,我打扫完房间提出一大袋垃圾到本楼层垃圾通道处理之际,于道口一堆杂物之中拾到笔记簿一册。笔记簿已被污水浸渍不堪,所幸内中大半文字尚可辨认。立定观其大概,知其为一青年一段时间之日记,虽非文采飞扬,亦非有大智大慧隐藏其中,然而言辞恳切,毫无虚假造作。且其中所叙主人翁之心路历程,大可作为一面镜子,众多青年可对照自观之。我不忍其埋没于污水残滓之中,消匿于野火灰烬之间,故此携带而归,整理并录成残篇,于本网站本栏目陆续刊载,任世人观之,评之,思之。
2009年4月23日
我想从今天开始写日记。这个想法已经产生了一段时间,只是决定从今天开始写。
早上我在书店逛了好长时间,又去文具店逛了好长时间,我想买一个漂亮的笔记本,但是最终我只买了一个其貌不扬的小本子。原因有两点,一是我本身其貌不扬,没有什么出众的地方,所以两者比较相配;二是我不像很多人一样,写日记也是一副期望人尽皆知的样子。很多写QQ日志的人,只不过写了点自己的生活琐事,却要想让朋友个个都知道,去都踩,去关注。我实在不知道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有什么好炫耀的。所以,我的目的不是张扬炫耀,只是想写下我的所思所想,我的痛苦,迷惑与彷徨,还有我的偶尔的快乐,这就足够了。
我平时读的课外书籍不多,但也不少,我觉得。我不喜欢读小说名著,更不用说那些深奥的哲学书。我喜欢读名人作家的日记,因为我觉得那些伟大的作家,他们的作品再好,那也不是他真实的自己,就算里面有他们自己的故事,那也往往是隐藏起来的,让人不容易发觉,而且文学作品都是写给别人看的,一定有所用意,而我觉得,凡是对别人有所用意的作品,往往都是经过作者的处理从而不是很真实。我喜欢看作家的日记,我想知道他们真实的生活,内心的生活。看了一些著名作家的日记之后,我受到一些启发,于是我想自己写日记,但这只是一个直接的原因。最根本的原因是我缺少朋友。不,我也不缺少朋友,我在学校的人缘很好,我与很多可以称作是朋友的同学交往,但是我觉得与他们没有多少话题可说,除了宿舍生活和由于青春期某种身体激素增长而带来的那些暧昧的烂事,是的,那些暧昧的烂事,就是好多人用来打发时间的方式。所以,我写日记的根本原因,是我缺少一个可以倾吐心声的对象:它只听我说,从来不和我争辩,因为我觉得对于生活和内心,实在没有什么好争辩的,他们已经是结果,同时也是证据和原因。
我得给我的日记起个名字,我喜欢的好多日记都有个不错的名字。起先我想到叫“大学日记”或者“我的大学生活”,但是我觉得太直接了,但根本的原因不是太直接而是它们都不能贴近我想要写的东西,不是我所期望的。虽然我在上大学,并且开始写日记了,但是我觉得我的心路历程,怎么会限于在大学里这些破事上呢。我的思想,没有在教科书的圈套里徘徊,也没有逗留在男女生的打情骂俏之间。我想得更远一些,更杂乱一些,更开阔一些,也就是别人说的更不切实际一些。于是我想到“心灵秘史”,但同时我立刻又想到“孝庄秘史”,我的天,那本书我看过一点就看不下去了,我觉得恶心、做作。什么秘史,那只不过是吸引无知者眼球的伎俩罢了。直接的反感,我不能把我的日记叫“秘史”。
最终几番思考之后,我决定叫它“心灵断史”,我是从几个方面考虑决定的,首先我写的日记是和我的心灵我的思想相关的,不管我是在做什么,都和我的心灵我的思想有关;然后是这个“断”字,我今年19岁,刚开始写日记,同时我也不知道在哪一天,我突然就不再写了,所以,记载我心路历程的这本日记,在我的整个人生当中,它已经断了,而且一定是断的,不可能是完整的;最后,我还是觉得应该用“史”这个字,我读过《史记》中的一些作品,也了解一些司马迁的生平事迹,写作事迹,一个写历史的人最重要的是能够秉持公正,如实记录,而作品本身在文学艺术方面的造诣倒要显得次要一些。这只是我的一本日记,而我想用自己内心的一点地道纯情,如实的记录我的心里路程,所以我觉得用“史”这个字比较好些。
当写完上面这些话,我突然觉得自己很可笑。既然这只是我自己的一个倾诉对象,一本日记,我又何必这么一本正经地做这么多说明,那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所有这些,都是我刚才所想到的,我如实地记录了下来。还有,我想,写日记,不会是打好了腹稿,前后都能够自圆其说了才写出来的吧,那样的日记实在只不过是轻度自闭者通过自欺来自疗的方式而已。
2009年4月27日
今天有一节英语课。我没有认真听课,所有的课堂时间,都和子文聊天度过了。
我和子文的英语成绩是全班数一数二的,平时老师曼丽女士对我们也放之任之,我想是因为她心里清楚,不管怎样我们是会学好这门课程的,我们的考试成绩无疑是班里最高的。我们一直是她最喜欢的学生,掌上明珠。毕竟,在一所工科大学里的机械工程专业的学生当中,能在全国英语竞赛中取得奖项的实在凤毛麟角,何况是在这样一所不入流的落后地区院校里,而我们就是本校的唯一两个。
在曼丽女士看来,我和子文都是班里优秀的学生,我们的共同点是好学上进,都是听话的好学生,不用她多费心思。她为其他同学进行四、六级考试辅导的时候完全不用顾及我们。我们很让她省心。而在我看来,我和子文实在相差千万里,这种差,不是差距,而是差别,是不同。就拿今天的谈话来说,子文依然为他在专业方面的英语水平没有任何长进而忧心忡忡。
子文:我昨天做的那篇技术论文翻译,给张老师看了。他虽然说了很多鼓励的话,但是我从他的眼神里看出来了,他其实对我有点失望。
我:没事的,现在我们才一年级,他本来就不能对你期望太高啊,你也不要自责了。
子文:可是,我和其他人不一样,我必须在三年级下学期取得保送资格,这是我全家人的希望啊。
我:这个我知道的。那他有给你提什么好的建议吗?
子文:没有。我看出来他有些烦厌了。我这么多次去麻烦他……
我:这个你不要放在心上,他不愿意帮忙就拉倒,我们去找别人,教科技英语的吴老师水平够高的吧,而且人也不错,去找她帮忙吧。
子文:我再去找张老师试试吧,真不行的话,那也只能这样了。对了,你最近在做什么呢?没课的时候老不见你。
我:我啊,我在读奥斯汀的日记。呵呵,也比较费劲,不过还好。
子文:你啊,这些作品对你来说没什么费劲的吧。
我:不是,对一般的原版作品我读来是比较容易,但是时代比较久一点的,文笔比较晦涩的作家的东西,那就比较难了。呵呵。
……
子文:你真幸福啊,悠游自在,总是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我:这怎么说呢,论长远来看,你才是前途无量啊。
子文:呵呵,那可不一定,都加油吧。
我:嗯。
……
和子文真正的相熟源于我们在英语大赛上的合作。台上,由我朗读一篇乔治桑的作品,而他做同声传译,我们俩声情并茂,配合得几乎天衣无缝,赢得了台下无数的掌声,并夺得赛区的头奖。从此我与他在英语学习方面有了更多的交流,相互安慰,也相互鼓励。那以后我和子文的关系不错,我很愿意并且乐意与他做朋友,但是很多时候,我们的聊天,也仅仅限于英语的学习上,对此我觉得有些伤感。
然而后来对他,我更多的时候是失望的,或许不是针对于他,而是对别的什么。在一次不大不小的竞赛中,他作弊了,事先收买主办方,取得了问题的答案。排演练习的时候我没有察觉,事后才知道。我去质问他,他装作一副无辜的样子,实在不行了还搬出他的各种苦衷,种种理由。我当时没有说什么,也不知道说什么,我不想破碎他的梦想,他全家人的梦想。
英语课结束走出教室的时候,我突然觉得他好可怜。其实我知道,他所谓的梦想,那只不过是一种强加的东西,从他的种种不快乐就可以看出来。然而他无力反抗,被迫前行,他真的能承受得住吗?不会在某一天突然就崩溃了吗?他这样下去真的能得到自己想要的成就和幸福吗?我觉得自己很幸运,没有重荷,自由自在地读着我想读的作品,胡思乱想,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然而有时候我也想到,我这样就是真的好吗?会不会因为今天的自由散漫,而导致将来的一事无成?我的家人对我就没有任何期望吗?肯定是有的,那他们为什么不告诉我,不让我知道呢?
2009年5月5日
劳动节假期,我没有出去游玩,参加了两次同学聚餐。每天窝在宿舍读《梭罗日记》,上网聊天。
七天假期,几乎天天有聚餐,我对这样的同学聚餐又爱又恨,最终我只参加了两次。这也使得我渐渐厌恶起这样的聚餐来。所谓要好的朋友,到学校旁边的小餐馆,点上几样热菜凉菜,叫几箱喝不完可以退的啤酒,十几个人挤在一个狭窄的包厢里,满屋子的乌烟瘴气,划拳猜谜玩纸牌,吼叫声吆喝声不断。正是:暧昧色情的笑话可以助酒性,姿色不差的女生可以伴欢娱,情同手足的理当不醉无归,笑里藏刀的何惧借酒行凶。
我厌恶这样的聚餐,不是因为聚餐本身,而是因为它的前前后后,还有一些其他的东西。这样的聚餐,一般先由一个人提出,或者几个要好的同学闲聊的时候提出,然后拟定地点,叫哪些人,叫的人可能是要好的,也可能是表面要好而实际内心嫉恨,要到时趁了酒力给以颜色的。或者是内心暗恋某个女生已久,要借此机会表明倾慕之意或更进一步发展的。又或者是早已有心要打入某社团学生会,邀请了该社团某学生领导来以表诚意的。总之,这样的聚会,已经不是单纯的同学间朋友间的聚会。有时是为“前途”作伐,有时是因红颜而搭桥牵线,有时则是现代版的鸿门宴。
前天晚上的聚会,只因我是树荫文学社的编辑,据说在同学中小有名气,便在受邀之列。其实十二个人中我大半不认识,只是和请吃饭的杜蒙比较熟。晚上7点,等我进入包厢坐下来并被杜蒙介绍给大家认识之后,坐在我旁边的一个女生拿过菜单要我点菜,我推辞说还是东道主杜蒙来做主吧。然而大家起哄道:“大主编点!”推迟不过,我随便点了两道菜。然后大家杂七杂八的讨论起我的文章来,说我某期某期的文章很有文采,某篇写得很有力度,嬉笑怒骂,非常过瘾。后面说到我抨击的对象似乎是某学院某老师,我立刻解释说不是的,我只是概括地说,并不针对具体某个人。有人大声说道:高,实在是高啊。然后是一阵哄堂大笑。
酒过三巡,桌子上已经是一片狼藉,划拳的划拳,举杯的举杯,说悄悄话的说悄悄话,大家已经忽视了我的存在。这时我也已经有些疲惫,懒得劳心费力去应酬他们,只好静静地坐在那里观察起他们来。十二个人中八个男生,四个女生,八个男生中六个抽烟,五个会划拳,四个女生中两个抽烟,一个会划拳。他们多是本地人,划拳用的方言,我听不太明白。划了几轮拳下来,又去了一箱啤酒,加前面的一共三箱了。有人叫道:阿杜,没酒了。杜蒙说:再要啊!我去要一箱来!有一个脸已经红到耳根的男生说:一箱哪够喝啊,两箱!两箱!杜蒙高声应道:好,两箱就两箱!服务员,再来两箱啤酒!我拍了下杜蒙的肩膀,小声说道:适可而止。杜蒙会心一笑:没事,你放心。
半个小时之后,9点10分,刚上的两箱啤酒又去了一箱。这时一半的人已经很有醉意了,但是并没有人提议散场。坐我对面的一个大个男生举起酒杯来对旁边一个比较清瘦的已经满脸通红不住打嗝的男生说:老李,来,我敬你一杯。老李:不行了,我到量了,不能喝了再。大个男生:不要装啦,这个面子不会不给吧,我可是第一次给你敬酒哦,看不起人啊?!老李:不要说话这么难听行么?我他妈真不行了。此时老李已经有点生气。坐旁边的女孩子给大个使了个眼色,示意他算了。大个高声嚷道:不行,你他妈的不喝就是看不起人,来!喝!说着端起老李面前的一杯酒就往他嘴上硬灌。此时老李压抑不住内心的愤怒,唰地站了起来。大声说道:你他妈找茬是不?大个:我就找茬,怎么了?喝是不喝?!老李:老子就不喝!滚回家灌你妈去!大个:你他妈说啥?你给老子再说一遍。大个说这话的时候左手已经抓住了老李的领口。众人有事情将要发生,都起身劝阻,不料众人舌杂手乱的时候,不提防大个右手抄起桌上一个半空的酒瓶,朝老李头上嘭地一声砸了下去。全场立刻安静了下来。啤酒与鲜血,半黄半红的液体,从老李的额上流下来,直到嘴角、衬衫。老李一下软坐在椅子上。一个女生“啊——”的一声尖叫打破了沉默,立刻有人嚷道:打120。随即又有人阻止道:不要,赶快扶他起来,出去打个车,送十字路口那家医院。不能去校医院。
屋子里一阵骚动。坐老李旁边的两个男生把他架出去送走了。这时四个女生都说有事要离开,都走了,其他几个男生也走了,就剩下我和杜蒙。杜蒙对大个说:赵刚,你怎么就这么冲动呢?一杯酒,有必要吗?大个:妈的,你不知道,我忍这小子很久了。今天不好意思,你请客,对不起,我自罚一瓶。说完抄起桌上一瓶剩下大半的啤酒,咕嘟咕嘟一饮而尽。喝完抹了一下嘴,说:我走了,哥们,对不住!大主编,不好意思,改天见。我点了一下头。屋子里就剩下我和杜蒙两个人,杜蒙叫服务员来结了账,说:我们走吧,你怎么没说一句话?我:没什么好说的。杜蒙:为什么?我:见惯了。
今天读《梭罗日记》,我又在想,人的基本需要到底是什么?网上聊天的时候,我在一个群里提出这个问题,有人说衣食住行,立刻有人补充说还有性。然后又有人说你们说的这些都和畜生的基本需要一样。作为一个人还需要有爱、名誉、信任、道德良知、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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